城日报讯 今年4月,由山西河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永济市舜都市场某建设项目开工前,该公司在该市劳动监察等部门监督下,根据标准缴纳了2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近日,该工程通过验收,该市劳动监察部门经过走访,确认该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后便返还了该公司的工资保证金及利息,确保了300余名外地农民工顺利领到工资返乡。这是永济市不断创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模式的一个缩影。
今年,该市有58家用工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400万余元,7000多名农民工利益得到保障。
近年来,永济市不断创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模式,大力推行工资保证金+监督发放的机制,将其作为农民工工资统收统支的过渡阶段,通过加强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督,着力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源头治理,即用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造价的一定比例,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一次性缴存一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建成后,经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公示,确定用工单位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一次性将工资保证金本息返还给用工单位。同时,劳动监察部门安排专人对工资造表、发放等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在该市打工多年的陕西籍农民工张凡说:“在永济打工我们心里很踏实,因为有政府给我们撑腰,不怕拿不到辛苦钱!”